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4-08-31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