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9-08-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