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5-04-2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