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2-03-1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