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9-04-23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