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6-11-0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