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8-12-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