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8-10-28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