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列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1990-12-28
领域:
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