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09-01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