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行政机关在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我去接受调查,我必须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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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行政机关在非工作时间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休息权,除非情况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以及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如果调查并非情况紧急(如证据可能立即灭失、违法行为正在发生等),您有权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请求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您可以:1. 礼貌询问调查的紧急性和法律依据;2. 说明非工作时间的困难,建议另约时间;3. 如果执法人员坚持并要求您立即到场,您可以配合,但应记录下执法人员信息、通知内容及时间,后续如认为该要求不合理,可在相关程序中提出。但需注意,如果该调查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传唤,则必须配合,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区分“通知”和“强制传唤”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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