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11-0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