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11-04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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