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三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24-11-08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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