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06-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六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