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二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1996-12-30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以下称香港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