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香港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
(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二)担负防卫勤务;
(三)管理军事设施;
(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1996-12-30
领域:
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