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6-08-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