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6-08-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