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0-08-28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