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20-06-20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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