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1996-05-15
领域:
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