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21-12-2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四条 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