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将公共区域划为收费停车场,收益归物业所有。业主该如何维权?
民法
推荐
答案
物业的行为涉嫌侵权。小区公共区域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其经营与收益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维权步骤**:
1. **收集证据**:拍照、录像记录停车场位置、收费公示等。
2. **业主大会/业委会维权**: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布收益账目并返还收益。
3.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4. **诉讼途径**:如果物业拒不改正,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若未成立业委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共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维权步骤**:
1. **收集证据**:拍照、录像记录停车场位置、收费公示等。
2. **业主大会/业委会维权**: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布收益账目并返还收益。
3.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4. **诉讼途径**:如果物业拒不改正,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若未成立业委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共同提起诉讼。
相关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价大幅上涨,卖家反悔不卖,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我网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损坏了,商家说货物已发出概不负责,让我找快递公司。损失应该由谁承担?我该如何维权?
损失应由商家承担,您有权要求商家重新发货、退款或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
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除了等,还能如何维权?
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权利和步骤包括:1. 查阅合同: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通常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如已付房款...
我作为保证人,在借条上只签了名字,没写保证方式,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与原《担保...
网购商品签收后七天内,发现不喜欢可以无理由退货吗?有什么限制?
不一定都能无理由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相似问答
小区物业擅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收费停车场,收益归物业所有,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小区物业擅自将公共绿地改为收费停车场,收益归物业所有,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或明示属个人的除外)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
小区物业擅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收费停车场,收益归物业所有。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个人明示归属的外)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