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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董事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其效力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救济途径:1.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需连续持股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起决议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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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公司签订的合同。这涉及公司法中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1. 原则: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同是公司签订的,因此主张合同无效、可撤销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属于公司本身(《公司法》第三条)。2. 例外——股东代表诉讼:如果签订该合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合同相对方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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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法定代表人变更属于公司内部人事变动,不影响其任职期间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原《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只要原法定代表人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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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履行评估作价和财产权转移手续,以确保出资真实、足额。程序如下:1. 评估作价:应当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评估结果是确定出资额的基础。2. 办理财产权转移:将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至公司名下。例如,房产需办理过户登记,知识产权需办理变更登记或许可备案。3. 验资与记载:由验资机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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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划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法定职权)主要包括: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制定方案);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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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经理有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但最终决定权在董事会。该法条明确经理的职权之一是“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这意味着经理只有提名和建议权。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正式决定,需要由董事会作出(《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九项: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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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是自由的,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有本质区别。股东内部转让仅涉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不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因此法律不作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1. 转让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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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追究其责任:1.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程序为:(1)**前置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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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满足以下条件:1. **可估价性**:能够以货币客观评估其价值。2. **可转让性**:出资人对其享有合法处分权,且可依法转让给公司,法律或行政法规不禁止其转让。3. **合法性**: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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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5. **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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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支配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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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享有知情权和请求权。程序保护如下:1. 通知与公告: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 债权人权利: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不清偿也不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主张合并/分立对其不发生效力。合并时,由合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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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 资本充实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并加算利息的连带责任。2. 出资违约责任:未按章程缴纳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3. 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 出资补足责任: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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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决议效力问题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决议无效的情形(自始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决议剥夺股东法定权利、违法分配利润、从事非法经营等。决议可撤销的情形(需股东起诉):1. 召集程序违法:如未提前通知、通知方式不合规。2. 表决方式违法:如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3.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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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九十七条,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说明目的,公司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行使条件:股东需具备合法股东身份。查阅会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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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隐名投资)指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他人(显名股东)约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向公司出资并登记,实际出资人享有投资权益。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代持协议一般有效,投资权益归实际出资人。但代持关系仅约束协议双方,对公司而言,显名股东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显名化”(成为登记股东)的途径:1. 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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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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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认为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出异议并记录在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因此,董事应在会议现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将其异议详细记录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2. **向监事会(监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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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包括:1. 对公司:补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对其他股东:违约责任(按发起人协议或章程)。3. 对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 权利限制: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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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或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2.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需注意程序要求);3. 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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