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婚前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11-04
领域:
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