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
生效日期:2026-03-12
领域: other

原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