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09-08-27
领域:
other
原文
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