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511 条问答
民商

需要区分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作、鲜活易腐等四类商品除外)。超过七天后,该无理由退货权消灭。但是,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则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

民商
18 0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具体来说,“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主要包括:(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

民商
18 0

该担保合同的效力需区分情况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 **原则上可能无效**:如果债权人(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那么该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2. **例外有效情形**:如果债权人善意(即已对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且决议在形式上是符合章...

民商
18 0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外。法律规定的“商品完好”是退货条件,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明确,“商品完好”指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

民商
18 0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需结合保险合同条款和具体案情判断。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未及时报案”本身不一定导致全案拒赔,关键在于是否导致损失无法核定。同样,“未保护现场”也需看是否导致事故...

民商
18 0

一般情况下不能,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例外情形(可追究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责任)**: 1. **人格混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

民商
18 0

责任承担取决于合同约定和买方是否尽到诚信义务。1. **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买方原因(包括贷款未获批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则买方需按约承担责任。2. **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需判断贷款未获批是否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精神可参照用于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民商
18 0

托运人享有选择权,既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依据货物所有权受损提起侵权之诉。这是请求权竞合的情形。 1. **违约之诉**:依据是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按照交付时目的地市场价格计算。合同可能约定赔偿上限(如运费的数倍),但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若损失是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

民商
18 0

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违约金条款并非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确立了完全赔偿原则。守约方需要:1. 证明违约行为的存在。2. 证明实际...

民商
18 0

托运人可以根据运输合同关系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索赔时需注意:1. **及时通知与检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

民商
18 0

可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要使微信聊天记录被法院采信,必须满足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其中,真实性是最常受到质疑的环节。 **有效保存与提交指南**: 1. **主体真实性证明**:必须证明聊天记录的双方就是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结合证明:①对方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②微信头像或相册照片能识别...

民商
18 0

可以,承租人享有“买卖不破租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新房东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期满。但需注意:1. 租赁合同必须有效且承租人实际占有房屋;2. 房东出售前应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3. 若新房东要求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务建议:承租人应保存好租赁合同、...

民商
18 0

分两种情况:1. 借款人失踪: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并指定财产代管人(《民法典》第四十条)。财产代管人应负责管理失踪人财产,并可从其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民法典》第四十三条)。债权人可向该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2. 借款人死亡:债权人应向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

民商
18 0

需根据合同相对性和款项实际用途综合判断。原则上,根据合同相对性,法定代表人作为合同签字方,应对其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借款实际用于公司经营(如提供转账记录、公...

民商
18 0

无书面协议时,处理依据是《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节及实际履行情况。步骤:1. 确认合伙关系: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注明投资款)、证人证言、共同经营行为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合伙关系。2. 确定出资份额:梳理各合伙人的出资(货币、实物、技术等)情况。无约定时,出资额通常作为确定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的基础。3.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

民商
18 0

不一定,法院可依请求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超过实际损失30%),违约方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院考量因素: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反之,若违约金过低,守约方也可请求增加。实务建议:1. 守约方需举证实际损失(如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2. 违约方可举证违约金过高;3. 合同中可细化损失计算方式,提...

民商
18 0

该条款可能因限制您的主要权利而显失公平,其有效性存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确立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被出售,您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您有权在合同剩余期限内继续居住。房东单方面要求您提前搬走构成违约。合同中“租客应配合”的条款,如果解释为必须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则可能因排除您依据“买...

民商
18 0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消灭,但应进入清算程序。若股东不依法组织清算,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1. **申请强制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 **追究股东清算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

民商
18 0

公司合并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程序通常包括:1. 董事会制定合并方案。2. 签订合并协议。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 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

民商
17 0

通常不需要,但存在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战争等。因此,若货物损毁纯粹由不可抗力导致,承运人可免责。但承运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毁...

民商
17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