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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能单独绝对证明,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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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生效判决,您可以尝试以下法律途径:1. **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如果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2.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再审判决仍有明显错误,您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3. **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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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通过一定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补救措施包括:1. 设法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例如签署还款计划、承诺书,或部分履行(哪怕只还一小笔钱)。2. 通过发送书面催收函、律师函并保留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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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可,本金应按实际出借金额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1%,出借时直接扣除第一个月利息1000元,实际支付9.9万元。那么法律认定的借款本金是9.9万元,而非10万元。后续利息也应以9.9万元为基数计算。如果借款人已按10万元本金偿还了部分本息,对于多付的部分(即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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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款在扣除执行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 **优先债权**: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就担保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2. **普通债权**:包括一般金钱债权、未优先受偿的剩余部分担保债权等。对于普通债权,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按照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如查封、扣押、冻结的先后)受偿。如果是同一日采取的措施,则按债权比例分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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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打赏行为的性质。1. 如果打赏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打赏行为属于自愿、单方的赠与行为或文化娱乐消费,一般认定为有效。由此产生的债务(如通过借贷打赏)是其个人债务,出借人可依据借贷关系向其追讨。但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 如果打赏者是未成年人,其大额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打赏行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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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条件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执行: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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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质性区别**,影响举证责任。1. **“今借到”**:通常理解为既证明了借款合意,又证明了款项已实际交付,是完整的借贷关系凭证。2. **“今收到”**:仅表示收到了款项,但未明确款项性质(可能是借款、货款、还款、赠与等)。若借条只写“今收到XX元”,发生争议时,债权人需进一步举证证明该款项是借款而非其他往来款。因此,规范的借条应使用“今借到”或明确写明“今向XXX借到人民币XX元”,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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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指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故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如果经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和传统调查,确认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但这不意味着债务免除。终本后,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同时,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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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时可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唯一住房,执行法院在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拍卖。具体条件包括:1. 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2. 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实务建议:债权人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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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关于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并给予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如果债权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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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积极应诉并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或调解,避免被强制执行和信用严重受损。具体步骤:1. **积极应诉**: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时出庭或提交书面答辩状。不出庭可能导致法院缺席判决,对您不利。2. **证明还款意愿和非恶意逾期**:向法庭说明逾期的客观原因(如失业、疾病等),并提供初步证据,表明并非恶意透支。3. **主动协商还款方案**:在诉讼中或诉讼前,主动联系银行或通过法院调解,提出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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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1. 判决生效后,在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向一审法院或同级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副本、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2. 法院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财产(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3. 根据查控结果,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措施。时限:1.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 法院执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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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指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故意隐匿财产,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有效履行的现象。面对债务人“没钱没财产”(即“执行不能”),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申请法院全面调查**:请求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车辆、不动产等信息。2. **提供财产线索**:积极寻找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未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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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向银行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您偿还后,有权向您朋友(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建议:1. 核实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保证范围。2. 主动与银行协商,看能否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避免被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影响征信。3. 立即向您朋友主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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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指第三人(加入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与原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与保证担保的主要区别**:1. **法律地位不同**:债务加入中,加入人成为新的共同债务人,是主债务人之一;保证人是主债务关系之外的从债务人。2. **责任性质不同**:债务加入人承担的是直接的、第一顺位的清偿责任,无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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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即:第一步,原告出示转账凭证,初步证明款项交付;第二步,若被告抗辩是其他法律关系(如投资、赠与、还款),则被告负有举证责任;第三步,若被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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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部分无效,债务人有权拒绝支付,已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或冲抵本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LPR的四倍。例如,约定月息3%(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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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严格限制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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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2%,出借人预先扣除第一个月利息2000元,实际只支付9.8万元。那么,法律认定的借款本金是9.8万元,而非10万元。后续的利息计算也应以9.8万元为基数。如果借条上写了10万元,您需要提供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为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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