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636 条问答
债权债务

需根据合同相对性及具体情况确定被告。基本原则:1. 起诉合同相对方:如果你是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与你签订合同的是总承包方,则应起诉总承包方。2.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在特定条件下起诉发包人。即,如果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即你的合同相对方)拖欠工程款,你可以将发包人(建设单位)列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

债权债务
2 0

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债务人无需支付,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实务中处理方式:1. 对于已支付的超过LPR四倍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主张冲抵本金或要求返还(但司法实践中对自愿支付后反悔的支持尺度不...

债权债务
2 0

有可能得到部分清偿,但清偿顺序靠后,且清偿比例通常较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

债权债务
2 0

两者法律性质和责任不同:1. **保证担保**:保证人是为主债务提供担保的从债务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或承担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2. **债务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自愿加入,与原债务人成为并列的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责任是独立的、并行的,不具有补充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

债权债务
2 0

债权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除外。债权转让生效的关键是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债权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自转让协议生效时即发生效力,但只有在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向新的债权人(受让人)履行债务。通...

债权债务
2 0

有可能,但存在败诉风险,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你起诉后,如果对方否认是借款,并给出了一个合理的其他理由(如货款、还款、赠与等),并举证证明,那么你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

债权债务
2 0

债务人失踪不影响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提起诉讼:向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无法直接送达,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通常为3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2. 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可以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

债权债务
2 0

**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意味着:1. 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 但债务人只有在收到转让通知后,才有义务向新的债权人(受让人)履行债务。如果未通知,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清偿,并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通知方式可以...

债权债务
2 0

债务应由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具体操作:1. 债权人应向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主张权利。2. 继承人需用遗产(如房产、存款等)...

债权债务
2 0

两者保证责任和追偿顺序有重大区别,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七条:1. **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2.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选择**要求债务人...

债权债务
2 0

现金交付举证难度较大,需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审查重点:1. **资金来源证明**:出借人需说明巨额现金的来源(如银行取现记录、经营收入等),证明其具备出借能力。2. **交付过程证据**:尽可能提供交付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记载交付细节的收条或借条(注明“今已收到现金XX元”并由借款人签字捺印)。3. **合意证据**:借条/借款合同本身,内容应明确借款金额、交付方式为现金。4. **事后追认证据...

债权债务
2 0

这是两个不同概念:1. **执行难**: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有关部门干预等原因,导致法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2. **执行不能**:指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例如债务人确无财产、公司破产无剩余财产等。遇到“执行不能”,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债权债务
2 0

需区分抵押物类型:1. **不动产抵押(如房屋、土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债权人不能就该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抵押合同本身仍然有效,债权人可依据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如配合办理登记或赔偿损失)。2. **动产抵押(如设备、车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债权债务
2 0

“以物抵债”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下一般有效,但需区分情况并防范风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1.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认定有效,债权人可依据协议要求交付抵债物。2. 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债物归债权人所有的流质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和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担保物权的设...

债权债务
2 0

原则上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共债共签”,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婚前借款用于购买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举证责任在债权人一方。因此,配偶一方无需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债...

债权债务
2 0

可以尝试通过一定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补救措施包括:1. 设法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例如签署还款计划、承诺书,或部分履行(哪怕只还一小笔钱)。2. 通过发送书面催收函、律师函并保留送...

债权债务
2 0

普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予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首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或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可能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发送催收函...

债权债务
2 0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仅在借条上未约定利息,但事后口头约定了利息的情况,法律认定较为复杂。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最初借条无利息约定,事后口头约...

债权债务
2 0

不合法,本金应按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种预先扣除的利息俗称“砍头息”。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1%,出借时直接扣除第一个月利息1000元,实际支付9.9万元。那么法律认定的借款本金就是9.9万元,而非10万元。后续的利息也应以9.9万元为基数计算。如果借条上...

债权债务
2 0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如车辆)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1. 抵押权在您和债权人之间有效:如果债务人(您)不还款,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就您的车辆优先受偿。2. 但未经登记,存在重大风险:如果您的车辆被您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并完成交付,或者被其他债权人查封,您的...

债权债务
2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