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447 条问答
知识产权

专利许可合同是核心法律文件,关键条款包括:1. 许可方式:独占许可(仅被许可方可使用)、排他许可(仅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可使用)或普通许可(许可方可许可多人)。2. 许可范围:明确许可使用的技术领域、地域范围、期限。3. 许可费用:约定支付方式(一次性付费、入门费+提成、纯提成等)、计算基准、支付时间。4. 技术资料交付与技术服务。5. 改进技术的权利归属与分享。6. 保密条款。7. 保证条款:许可方...

知识产权
58 0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即“合法来源抗辩”。要成功援引此抗辩,销售者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 **主观不知情**:确实不知道所售商品侵权。2. **提供合法来源**:提供证据证明商品是通过合法渠道(如正规发票、购货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合理价格从明确的供...

知识产权
58 0

即使未进行著作权登记,您公司仍然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维权步骤如下:首先,立即着手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公司的源代码、开发文档、版本记录,以及侵权方的软件、其运行界面、可能获取的对方部分代码等。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是极为有效的方式。其次,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若协商...

知识产权
58 0

可以。您公司的技术方案如果已经公开(例如通过产品上市、公开发表论文、展会展示等方式),则构成了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发明和实用新型)及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新颖性,即不属于现有技术/设计。如果同行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与您已公开的技术方案相同或实质相同,则该申请丧失了新颖性。您可以采取以下行动阻止其授权:1. 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向国...

知识产权
58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结论**: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委托创作,合同无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即开发者/设计者)**。 **对委托方的风险与影响**:您作为委托方,支付了费用,可能仅获得了按照约定目的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并非著作权人。这意味着您可...

知识产权
58 0

针对恶意抢注,可依据《商标法》采取以下措施:1. **提出异议**:在抢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主张其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第十五条(代理人或代表抢注)、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规定。2. **申请无效宣告**:如果抢注商标已获注册,可在5年内(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

知识产权
58 0

**必须“先申请专利,后发表论文”**。这个顺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除此之外,在申请日前任何形式的公开(包括论文发表、网络发布、公开演讲、产品展示等)...

知识产权
58 0

这主要取决于该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2. 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

知识产权
58 0

可以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登记并非权利产生的前提,而是权利的初步证明。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明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简化举证责任。但即使未登记,您仍可通过源代码、设计文档、开发日志、首次发表记录等证据链来证明您是原始权利人。建议尽快向中国版权保...

知识产权
58 0

这是专利申请的固有风险。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在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公布(除非要求提前公开)。为平衡保护与公开,可考虑以下策略:1. 充分撰写申请文件:确保权利要求书(界定保护范围)撰写得尽可能宽且合理,说明书公开充分支持权利要求。好的撰写能扩大保护范围,让模仿者难以绕过。2. 组合申请:将核心技术与外围技术分开申请多个专利,构建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增加他人规避难度。3. 利用优先权:在首...

知识产权
57 0

情况复杂,需具体分析。您公司的简称若已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已与公司建立稳定联系,可被视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即未注册商标),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保护。他人抢注商标,您可尝试:1.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注册后五年内(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请求宣告无效,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

知识产权
57 0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

知识产权
57 0

即便注明作者和出处,未经许可转载他人文章,仍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犯。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其中与转载相关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单纯的全文或实质性转载,很难被认定为“适当引用”,通常不属于合理使用。注明出处是尊重作者人身权的体现,可以避免被追究侵犯署名权,但不能免除获得财产权(...

知识产权
57 0

主要类型:1. 独占许可:仅被许可方可实施,许可方自己也不得实施。2. 排他许可:仅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可实施。3. 普通许可:许可方可自行实施并许可给多人。关键条款包括:1. 许可范围(种类、地域、期限)。2. 许可费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提成、入门费加提成)。3. 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与分享。4. 保密义务。5.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条件。6. 侵权责任承担(第三方侵权时的维权义务,被许可方被诉侵权时的...

知识产权
57 0

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核心在于是否“容易导致混淆”。您可以收集对方使用的证据(如网页截图、产品实物、销售记录),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产权
57 0

因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办理权利恢复手续来挽救。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未缴纳年费属于“其他正当理由”的常见情形。恢复程序:1. 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证明延误期限是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据(如公司内...

知识产权
57 0

对于资金有限的初创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应遵循“成本可控、重点突出、动态调整”原则,优先投入:1. 核心商标注册:这是品牌建设的基石。优先在主营业务对应的核心类别(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申请注册1-2个关键商标,费用相对较低但保护意义重大。避免未来品牌做大了却无法注册商标的困境。2. 关键专利的申请:对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区别于竞争对手的独特功能或结构,评估后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实用...

知识产权
57 0

全面的知识产权布局应围绕产品生命周期进行:1. 研发阶段(专利布局):对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方法和原理;对产品结构、外观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专利检索与分析,规避侵权风险并寻找创新点。2. 品牌阶段(商标布局):在产品名称确定后,立即在核心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根据业务规划,考虑在相关类别、未来可能拓展的类别以及主要出口国进行防御性注册。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和可注册性。3. ...

知识产权
57 0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指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若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
57 0

驰名商标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无需也無法主动申请批量认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商标争议处理、商标民事侵权诉讼等案件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1. **跨类保护**:他人不得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翻译该商标,误导公众。2. **对抗...

知识产权
57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