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860 条问答
婚姻家庭

离婚时分割公司股权情况复杂,需区分公司类型及股东身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主要处理原则如下:1. **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a.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b.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

婚姻家庭
5 0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1. **协商优先**: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归谁,以及如何补偿另一方。这是最快捷、成本最低的方式。2.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处理原则是:a. **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可通过竞价,价高者得,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b. **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一规定是对过错方的惩罚性措施。具体操作是:在离婚诉讼中,一旦发现上述行为,法院在分割现有查明的共同财产时,会直接对过错方作出少分或不分(情节极其严重时)的判决。此外,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
5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支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

婚姻家庭
5 0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因此,离婚后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应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交易合...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例如有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指明,或产权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能证明系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赠与意图)...

婚姻家庭
5 0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应勇敢维权。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可采取以下步骤: **一、立即收集和固定证据**(至关重要): 1. **报警**:立即拨打110。警方出警后会制作询问笔录,出具《报警回执》,必要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2. **伤情证据**:及时到医院就诊,保存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并拍照记录伤情。 3. **视听资料**:对家暴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摄...

婚姻家庭
5 0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受伤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伤残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是对受害者未来生活、劳动能力丧失的补偿,目的是保障其个人未来的生活,因此依法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

婚姻家庭
5 0

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一方或双方...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例如,有书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只赠与给己方子女,且房产登记在该子女一人名下),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相应的房...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且房屋登记在该子女一人名下,则可以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因此,关键在于父母出...

婚姻家庭
5 0

这需要区分父母出资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1.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则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实践中,“明确表示”通常需要证据支持,例如书面的赠与...

婚姻家庭
5 0

可以分得,但不是直接分割对方名下的个人财产,而是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请求“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即使双方约定了分别财产制(即AA制),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导致其职业发展、收入能力受到影响的,法律赋予了其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该补偿是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时间、强度、对对...

婚姻家庭
5 0

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该房屋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有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

婚姻家庭
5 0

这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焦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关键看证据和意思表示:1. 有书面借据或明确约定为借款的,按借款...

婚姻家庭
5 0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方要求变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

婚姻家庭
5 0

该约定在夫妻内部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1. **对内效力**:该书面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财产按约定处理。2. *...

婚姻家庭
5 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婚姻家庭
5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