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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担责;但能证明损害系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实务建议:1. 立即送医并保留医疗票据;2. 查看监控或证人证言,确认邻居是否存在挑逗等过错;3. 购买宠物责任险以转移风险。注意:若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无论对方有无过错,您均需担责。法律依据...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
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和顺序有根本区别,对保证人风险影响巨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主要区别:1. **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
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房主不能随意赶您走。这涉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您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继续居住,直至租期届满。但是,您需要注意两点:1. 房东在出售房屋时,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您。根据《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与原《担保法》的规定(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根本性变化。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一修改显著减轻...
不可以。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包装上进行广告宣传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规定的立法目的是防止将“驰名商标”异化为一种营销工具,强调其作为法律保护手段的本意(即在商标异议、争议、侵权案件中提供跨类保护)。违反此规定的法律后果是:由地方工商行政...
需要区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 股权本身: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属于持有方的个人财产。2. 股权增值:若增值完全源于市场因素(如公司所持土地升值),属于自然增值,为个人财产;若增值源于夫妻共同经营或管理(如一方参与公司运营),则该部分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共...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合同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房屋已合法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买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还包括《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但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法律上或事...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检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指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此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法律后果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主体可以是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申请阶段贯穿整个逮捕后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审查重点包括:案件证据是否发生变化;嫌疑人身体状况是否适宜羁押;是否达成刑事和解;可能判处的刑罚是否变化(如可能判处...
不一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对于其他上诉案件,如果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各方意见,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如果...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如微信聊天记录)和书证(如考勤记录)都属于法定证据形式。微信聊天记录需保持完整、连贯,能证明双方身份及欠薪事实,最好进行公证或使用区块链等技术进行存证以增强证明力。考勤记录需能体现您的出勤情况及公司确认。此外,您还应尽可能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盖有公章的文件等证据形成证据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
这属于“以物抵债”协议,需谨慎处理。根据《民法典》及《九民纪要》精神,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一般认定为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但需注意:1. 协议应明确、具体,写明房屋位置、抵债价格、过户时间及费用承担等;2. 务必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在过户前,房屋仍属债务人财产,可能被其他债权人查封;3. 评估房屋价值是否与债权额相当,避免显失公平;4. 查明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共...
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通常不直接免除违约责任,需经司法程序认定。这与“不可抗力”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最新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与原《担保法》的规定(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根本性变化。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无此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债权人若希...
发包方以此为由拒付全部尾款,可能构成不当抗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和第八百零一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如果工程已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仅存在细小瑕疵(非主体结构安全问题或影响基本使用功能),这属于质量保修范围的问题。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在扣除修复该细小瑕疵的合理费用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发包方无权因非根本性的瑕...
一般情况下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况下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 专项培训服务期: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且按未履行服务期比例分摊。2. 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后公司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通常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刺破公司面纱”:1.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丧失独立人格(《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2. **过度支配与控制**: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使公司沦为工具,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0-12条)。3. **资本显著不足**: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具体维权途径包括:1. 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监事侵害公司利益,则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2. 若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在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
这种情况属于隐名共有(或借名买房),您的权益面临较大风险,但仍有法律途径维权。核心是证明您是该房产的实际共有人。**1. 确权之诉**:您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共有权确认”之诉。关键证据包括:**(1)书面协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约定份额的合伙购房协议、借条、备忘录等。**(2)出资凭证**:您支付购房款、税费、装修款、月供等的银行转账记录、收据。**(3)沟通记录**:能证明共同买房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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