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在诉讼前,可采取以下阶梯式非诉催收手段:1. **正式催告**:发送加盖公章的《催款函》,明确欠款金额、依据、付款期限及逾期后果(如利息、违约金、诉讼),通过EMS快递邮寄并保留底单和签收记录。2. **律师函催收**: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更具威慑力,表明已启动法律程序准备。3. **协商与和解**:与客户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可考虑给予短期延期、分期付款或适当减免违约金以换取快速回款,并签订...

法律顾问
85 0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需采取“组合拳”策略:1. 著作权登记:依据《著作权法》,软件源代码及文档自创作完成即自动受保护,但建议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作为权属初步证据。2. 专利申请:若软件包含具有技术效果、解决技术问题的创新方法或流程,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软件界面设计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3. 商业秘密保护:对核心算法、源代码采取保密措施,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4. 商标注册:为软件名...

法律顾问
85 0

税务处理需区分保险类型和受益人。1. **补充医疗保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仅为高管购买可能引发税务风险,需证明其合理性。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法律顾问
85 0

此行为很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新闻报道中的单纯事实消息(如某时某地发生某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对其的独创性文字描述、评论、摄影图片、视听资料等均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许可转载,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计算)。合法使用方式:1. 取得授权:直接联系权利人获得许可并支付费用。2. ...

法律顾问
85 0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股东可以通过章程自由约定许多重要事项,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1.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严于公司法)。2. 股东权利与义务:如分红比例、优先认购权、表决权行使方式(可约定同股不同权)。3.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权转让作出比《公司法》更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

公司法
85 0

公司合并(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或分立,法定程序严格:1. **内部决议**:由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债权人**: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4. **债权人保护**: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公司法
85 0

是的,监事在特定条件下可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当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或监事会)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若其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监事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监事亦涉利益冲突,股东可直接起诉。监事的诉权是监督职能的延伸,旨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诉讼利益归公司所有。建议监事在行动前收集证据,并遵循前置程序要求。

公司法
85 0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述股东或者受前述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这是强制性规定。担保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合同本身,还取决于公司内部决议的合法性。债权人接受公司担保...

公司法
85 0

不一定,关键看项目部印章的授权和使用场景。项目部是公司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临时内部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公司明确授权该项目部印章可用于签订与该特定项目相关的合同,且相对方是善意的,则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公司能证明该印章使用范围有限(如仅用于内部联系、资料报送),或相对方明知项目部无权签约,则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规定,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权代表...

公司法
85 0

您可以依据“在先权利”主张权利。如果您的产品名称是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而他人将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处理途径:1. **行政投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

知识产权
85 0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商标争议处理、商标民事纠纷诉讼等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案件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认定时考虑相关公众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享...

知识产权
85 0

存在版权风险。大量引用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引用”的判断标准包括:1. 引用的目的和性质:是否为了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科研等非商业目的。商业...

知识产权
85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任务包括:1. 履行本职工作;2. 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

知识产权
85 0

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核心在于是否“容易导致混淆”。您可以收集对方使用的证据(如网页截图、产品实物、销售记录),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产权
85 0

针对恶意抢注,可依据《商标法》采取以下措施:1. **提出异议**:在抢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主张其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第十五条(代理人或代表抢注)、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规定。2. **申请无效宣告**:如果抢注商标已获注册,可在5年内(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

知识产权
85 0

很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您需要判断引用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通常,引用应限于为说明文章观点之必要,且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您文章的主体或实质部分。仅...

知识产权
85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设计公司。这意味着,虽然您支付了设计费,但您可能仅获得在委托创作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Logo的权利,而设计公司仍享有著作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进行其他处分。这对委托方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在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该Logo...

知识产权
85 0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指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若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
85 0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此外,还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即“明显区别”)并适于工业应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申请前建议进行专利检索,评估新颖性,并尽早提交申请,因为我国实行先申请原则。

知识产权
85 0

您需要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在指定三年期间(即被申请撤销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的有效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有效证据包括:1. 使用在商品、包装、容器、交易文书上的证据;2. 在广告宣传、展览中的使用证据;3. 许可他人使用的合同及...

知识产权
85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