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通常由商标局、商评委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根据当事人请求和证据认定。更强的法律保护体现在:1. **跨类保护**: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未注册的驰...

trademark
42 0

“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简称,其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制度目的**:清理闲置商标,释放商标资源,防止商标囤积和权利滥用,促进商标的真实使用。 **申请条件**:任何人(不限于利害关系人)认为一个注册商标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trademark
42 0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在权利冲突中权衡企业名称权(字号权)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基本原则**:商标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受《商标法》保护;企业名称权(字号权)在核准登记的行政区划和行业内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两者冲突时,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和“诚实信用”原则。 **具体分析**: 1. **您的字号使用在先**:如果您的企业登记、使用字号的时间早于对方商标的申请日,且您的...

trademark
42 0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绝对理由): **第十条(禁用标志)**: 1. 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经政府同意的除外)。 2.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近似的(经同意除外)。 3.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 4.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如侮辱性、歧视性词汇)。 ...

trademark
42 0

商标“通用名称化”是指一个原本具有显著性的注册商标,因其过于成功,被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是某类商品的通用名称,从而导致商标显著性丧失,最终可能被撤销。历史上“阿司匹林”、“优盘”都曾面临此风险。防止措施包括:1. **规范使用**:始终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后接商品通用名称。例如,正确使用“科达胶卷”,而非将“科达”直接指代所有胶卷。在广告和宣传中明确声明“XXX是XX公司注册商标”。2. **积极维...

trademark
42 0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特殊的商标类型。集体商标(《商标法》第三条)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如“金华火腿”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法》第三条)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绿色食品...

trademark
42 0

“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简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制度旨在清理闲置商标,促进商标资源的有效利用。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局会向您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您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标局提...

trademark
42 0

可以尝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核心是证明您对该未注册商标享有“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维权途径:1. 异议程序:若抢注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3个月内),可提出异议。2. 无效宣告程序:若抢注商标已获注册,可在其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需提交证据证明:您在先使用该商标;通...

trademark
42 0

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后,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 **应对流程与策略**: 1. **仔细研读申请书**:分析无效宣告申请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常见理由包括: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第十条(禁用标志)、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第十二条(功能性三维标志)、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代理关系或特定关系人抢注)、第三十条/三十一...

trademark
42 0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是商标注册时用于确定商标保护范围的核心文件。它将所有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大类(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选择正确的类别至关重要,因为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选择方法:1. **核心类别**:选择与您的产品或服务直接对应的类别。例如,服装属于第25类,餐厅服务属于第43类。2. **关联类别**:考虑业务延伸或...

trademark
42 0

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寻求救济。该法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企业名称权(商号权)。如果对方商标的注册侵犯了您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权,并且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您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您需要证明:1. 您的商号在对方商标申请日前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2. 商标与商号相同或近似;3. 商标...

trademark
42 0

商标许可是重要的经营方式,必须规范操作以保障双方权益并避免法律风险。核心注意事项:1. 备案要求: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备案虽非合同生效要件,但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且是行政管理要求。2. 许可类型:明确是独占许可(仅被许可人可使用)、排他许可(仅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使用)还是普通许可(许可人可许可多人使用)。3. 质量监督条款:许可人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

trademark
42 0

商标使用许可必须依法备案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流程如下:1. **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签订书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明确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品范围、许可类型(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期限、地域及报酬等。2. **办理备案**:许可人(或委托被许可人)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所需文件包括备...

trademark
42 0

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必须依法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 1. **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书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 **共同提出申请**: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3. **等待核准**:商标局受理后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重要注意事项**: 1. **一并转...

trademark
42 0

收到警告函应冷静、专业应对:1. **初步核实**:立即核实函件中指控的侵权事实。比对对方商标注册证(注册号、类别、商品范围)与您使用的标识、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2. **评估风险**:审查对方商标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有无被提“撤三”可能)、知名度以及您自身的使用情况(是否在先使用、是否具有正当理由)。3. **收集证据**:整理您商标的设计来源、使用时间、范围、宣传材...

trademark
42 0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依法享有救济权利。主要途径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申请时限是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驳回复审的核心是提交理由和证据,针对驳回理由进行争辩:1. 若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可提交大量使用证据,证明商标通过使用已获得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2. 若因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可从商标音、形、义,商品/服务不类似,或与在先商标所有人达成共存...

trademark
42 0

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寻求救济。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号权(企业名称权)属于典型的在先权利。如果对方商标申请尚未核准注册,您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内(三个月)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已核准注册,您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号不受五年限制)。此外,根据第五十九条,即使商标已注册,您作为在先使用人,在原...

trademark
42 0

商标注册需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选择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该表共分为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选择类别时,应核心覆盖您当前及未来计划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选错类别的后果严重:1. 保护范围缺失:商标权仅在核准注册的类别上有效,未注册的类别不受保护,他人可在该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2. 无法维权:您无法对在未注册类别上使用相同商标的他人主张侵权。3. ...

trademark
42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前查询:在商标局官网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近似商标查询,评估注册风险。2.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清晰的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指定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3. 提交申请:可通过商标局...

trademark
42 0

可以转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手续如下:1. 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 共同提出申请: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3.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

trademark
42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