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人对设计错误造成的施工损失是否承担责任?

工程建筑 推荐
答案
是的,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的核心是“总价包干、风险包干”,总承包人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面负责,向发包人承担单一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责。因此,设计作为总承包工作的一部分,其错误导致的施工返工、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损失,属于总承包人应承担的内部风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设计错误是由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错误导致。总承包人不能以设计由分包单位完成为由对抗发包人。总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其与设计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向设计方追偿。这要求总承包人在选择设计单位和管理设计过程时格外审慎。
相关问题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法律是否允许?垫资利息如何约定?
法律不禁止垫资施工,但对其利息有规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
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因工程量增加或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承包人能否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或合同有相关约定。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一口价”,在发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价款可以调整。 1. **工程量变更**:根据《民法...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法律是否允许?相关利息如何计算?
法律并未明令禁止垫资施工,但对其利息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
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1. **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与交付工程同时履行,发包人未付款,承包...
因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是否可以免责?
可以,此类天气通常构成不可抗力或恶劣气候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