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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优先受偿权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定方式主张。1. 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18个月内(见前述)。2. 行使方式:协议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实践中主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即在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中明确提出“确认其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仲裁请求。3. 行使程序:a. 提起诉讼/仲裁,请求支付工程款及确认优先权;b. 在诉讼中,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和效力通常会成为审理焦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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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视合同约定及总包人是否认可而定。如果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明确禁止发包人直接向分包人付款,或者总包人未授权或事后未追认,则发包人的直接付款行为不能当然免除其对总包人的付款义务。总包人仍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直接付款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总包人明确同意或指示发包人直接向分包人付款,则该付款行为可以视为对总包人的付款。为避免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流程,任何变更都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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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采取以下多种途径维权:1. **劳动监察投诉**:向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最快捷的行政途径。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2. **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 **申请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4. **司法诉讼**:起诉发包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包工头。根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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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其法律性质更接近于承揽而非单纯的施工承包。主要区别在于:1. **责任范围**:施工总承包通常按图施工,对设计错误一般不负责;EPC总承包则对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承担“单一责任”,即对最终工程的功能、质量、工期、造价负总责。2. **风险分配**:EPC模式下,总承包商承担了更多风险,如设计风险、设备采购风险、不可预见的困难风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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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视为认可”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明确约定(例如仅引用建设部旧版示范文本中“28天内不答复视为认可”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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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通常不能直接向设计单位索赔,因为承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一般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除非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索赔路径如下: 1. **向发包人索赔**:这是主要途径。设计单位由发包人委托,其过错视为发包人过错。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因发包人(通过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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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起算点“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指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或工程交付日、提交结算文件日等可确定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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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主要依据过错原则和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工程实践: 1. **发包人(甲方)责任**:对由其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负责。如果甲供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返工、修理、停工、窝工等损失,并顺延工期。 2. **承包人责任**:负有检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承包人应对进场的甲供材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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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当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属于未按约定要求提供材料的情形。承包人因此导致的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机械设备闲置、人员误工等损失,以及由此延误的工期,均有权向发包人索赔。承包人应注意:1. 在材料进场时按规定进行检验,发现质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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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后果是:1. 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认可,或自愿承担质量风险。2. 转移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3.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计算。 但有两个重要例外:1. 承包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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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人承担单一责任和最终责任。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下,总承包人通常对工程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负总责。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设计工作是总承包人工作范围的一部分。因设计错误(如设计不符合标准、存在缺陷)导致的工程损失、返工、延误等,无论该设计是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还是分包给设计单位,总承包人都应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总承包人在赔偿发包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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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约定通常被解释为承包人承担其自身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的税费(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等),而不能当然地理解为承包人需替发包人承担其法定的纳税义务。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主体、税种、税率等均由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不能改变法定的纳税义务人。若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本应由发包人缴纳的税费(如不动产销售涉及的契税、卖方相关税费等),该约定可能因违反税收征管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的一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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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部分或全部免责,但需满足条件并履行程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可据此主张顺延工期,部分或全部免除延误的违约责任。关键步骤:1. **证明**:证明该气候条件属于“异常恶劣”,超出正常季节性天气(如百年一遇的暴雨、超强台风),并证明其与工期延误的因果关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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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责任的条款,通常被视为结算和清理条款,独立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法律后果的规定,其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本身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对工程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即使合同整体无效,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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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明确约定,仅依据建设部旧版格式条款或单方声明,不能产生“视为认可”的法律后果。承包人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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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原则上也无效,因为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包人丧失了要求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權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原《合同法》相关精神)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在折价补偿时,如果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修复费用。因此,虽然不能直接依据无效的“质保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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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顺延工期,但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证明该气候条件属于“异常恶劣”且不可预见。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工期应顺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特殊风险。承包人应注意:1. 查阅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专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及“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定义和处理程序。2. 在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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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起算点因请求权基础不同而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工程款请求权:1. 合同约定支付日期的,自该日期届满次日起算。2.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工程已交付的,自交付之日起算。3. 工程未交付,结算文件已提交的,可能自提交结算文件之日起算,或自承包人知道发包人拒绝结算之日起算。4. 工程质量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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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发包人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但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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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行为违法,对外法律责任由挂靠人(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出借资质方)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对挂靠的禁止性规定及赔偿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明确缺乏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工程质量问题、对外债务(如材料款、劳务费)等方面,司法实践中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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