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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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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您可以先尝试通过短信、微信或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告,并保留好催告证据。若催告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一个月左右)仍不还款或失联,您可以凭借条、转账凭证及催告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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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因此,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这是一个浮动上限,需以合同成立时的LPR为准计算。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借贷合同,可参照旧规定,但起诉时新规施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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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2. 债务人实施了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3. 该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需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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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合同相对性及具体情况确定被告。基本原则:1. 起诉合同相对方:如果你是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与你签订合同的是总承包方,则应起诉总承包方。2.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在特定条件下起诉发包人。即,如果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即你的合同相对方)拖欠工程款,你可以将发包人(建设单位)列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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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七十五条,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或者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1.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给予合理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债务人未还,诉讼时效开始计算,通常为3年。2. 如果债权人从未催讨,债务人也未表示不还,则诉讼时效不起算,债权不会单纯因时间经过而“过期”,但可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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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您无需支付;对于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可以主张抵充本金或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这意味着:1. 对于尚未支付的利息,法院仅支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2. 对于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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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根据债务性质和用途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为: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实务中,大额借贷若仅有单方签名,且债权人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家庭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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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并重新计算。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可起诉,法院应予受理。但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经法院审查成立,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即法院不再保护其债权(自然债务)。因此,债权人应积极催收并保留证据(如催款函、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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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3. 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属于个人债务。实务中,大额举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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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采取行动,以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法律依据:1. 及时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这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资产。2. 在诉讼中或执行中,若对方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可考虑申请其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启动后,所有债权需依法申报,按顺序清偿。3. 核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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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实际到账金额作为本金计算利息和还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网贷平台以“服务费”“咨询费”“砍头息”等名目预先扣除的费用,实质是变相提高利息,该部分金额不得计入借款本金。借款人有权要求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本金,并按照此本金计算合法范围内的利息进行还款。若已按合同金额还款,多还部分可主张冲抵后续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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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您仅在借条上签名且未注明“连带保证”,则您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实务建议:1. 明确担保方式,避免歧义;2. 注意保证期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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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主要依据是“代位权”制度或相关司法解释对实际施工人的保护。1. **债权人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如果发包方(您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业主方(次债务人)的到期工程款债权,影响了您(债权人)的到期工程款债权实现,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发包方对业主方的债权。但需满足严格条件,如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等。2. **实际施工人特殊保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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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银行有权选择向您朋友(主债务人)或您(连带保证人)或同时向双方主张全部债权。您偿还后,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向您朋友进行追偿。在承担保证责任前,您可以行使《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的抗辩权,即主张债务人(您朋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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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逃避,积极应诉是上策。1. **核实债权**:核对银行起诉的金额是否准确,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2. **尝试调解**:在诉讼过程中,主动联系银行或通过法院调解,争取达成和解协议,例如请求减免部分罚息、违约金,或协商分期还款方案。银行考虑到诉讼成本和回款效率,有时会同意。3. **审查程序**:检查银行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催收程序。4. **评估自身财产**:如有能力,可一次性还清或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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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和举证责任上。1. **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合同关系,即“我借给你钱”。持有人需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如通过转账凭证),借条本身是核心证据。2. **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其形成原因多样,可能是借贷,也可能是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结算后产生的。“欠”是一种状态。持有人不仅需要出示欠条,通常还需要说明并证明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如为何欠钱)。在诉讼中,仅凭欠条有时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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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基础关系不同:1. 借条:直接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法律基础是借款事实。诉讼中,出借人只需提供借条即可初步证明借贷合意与交付事实。2. 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可能基于买卖、劳务、损害赔偿、借款等多种基础法律关系。债权人需对欠款形成的原因进行举证,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为确保债权,书写欠条时应注意:① 明确基础法律关系:最好写明“因【具体事由,如购买XX货物、提供XX劳务、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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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债务人在诉讼中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提出抗辩,经法院审查抗辩成立,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即法院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可能因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行为而中断,并重新计算。因此,债权人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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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仅在借条上未约定利息,但事后口头约定了利息的情况,法律认定较为复杂。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最初借条无利息约定,事后口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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