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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享有同等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的确定方式:1. 父母可协商确定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数额。2. 协商不成的,非婚生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必要时可申请亲子鉴定)并判决支付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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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返还需要根据财物的性质区分:1. **一般性赠与**: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赠送的、价值不大的物品(如衣物、化妆品、普通节日红包“520”、“1314”等),属于一般赠与,一旦交付完成,不能要求返还。2.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彩礼性质)**:价值较高的财物,如房产、汽车、大额现金、贵重首饰等,如果能够证明是以“缔结婚姻”为隐含条件,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若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赠与条件未成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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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不因离婚而消除。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方式包括见面、短期共同生活、通信、网络联系等。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故阻挠、拒绝对方探望,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其探望权。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探望方有吸毒、暴力倾向或严重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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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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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且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赠与财产。理由如下:1. **处分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重大共同财产时,应当夫妻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2. **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通常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和社会的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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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行使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若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首先可尝试沟通或请基层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可依据生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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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在诉讼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在离婚时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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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的保障首先依赖于离婚协议或判决中的明确约定。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可以:1. 首先进行沟通协商;2. 向居委会、妇联或对方工作单位等组织申请调解;3. 收集对方阻挠的证据(如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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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种情况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离婚时原则上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进行分割。2. **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即使实行分别财产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同样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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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是涉及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复合协议。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为条件。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实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该协议所附的生效条件未成就,协议整体不生效。其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条款,也不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明确,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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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法定权利,也是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的需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行使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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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使用权房)的处理因其产权不属于夫妻而较为复杂,核心是使用权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精神,处理原则如下:1.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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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法律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其权利主要包括:1. **被抚养教育权**: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 **继承权**:非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关于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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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权利主要包括:被抚养教育权、继承权等。如果生父或生母不承认亲子关系,另一方或子女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在诉讼中,可以提供必要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对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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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擅自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子女的姓名权是重要的人身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必须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擅自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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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可以首先通过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对于拒不履行协助探视义务的,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探视权的行使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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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涉及物权与合同效力区分的问题。1. **合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不动产的,除受让人善意取得外,不发生物权效力。但转让合同若无其他无效事由(如欺诈、违法),通常认定有效。2. **物权变动**:如果买受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善意、支付合理价款、已办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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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擅自更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变更子女姓氏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公安机关办理。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直接抚养方单方面更改姓氏,另一方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提出异议的,通常会责令恢复。但若子女年满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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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因此,关键看被继承人(遗赠人)的意愿:1.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写明财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则该财产为其个人财产;2. 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建议在订立遗嘱或赠与合同时,明确表述财产归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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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维权步骤:1. 诉前保全: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时,可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资产。2. 积极调查取证:通过律师调查令、申请法院调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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