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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分割时需区分房产的归属和剩余债务的承担。 实务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 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向另一方支付其应得份额的折价款(通常为房产现值扣除剩余贷款后的一半)。2. 双方协商或...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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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严谨的验收条款是保障采购方权益的核心,建议如下: 1. **明确验收标准**:条款中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的质量标准。可以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作为合同附件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书、样品封样(双方签字确认)等。避免使用“质量合格”、“满意”等模糊表述。 2. **设定验收期限与程序**: - **到货检验**:约定收货后固定期限(如7-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的初步检验,发现问...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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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属于违规催收。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银行应对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行为负责。违规行为包括:1. 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2. 在非催收时间(通常指晚22点至早8点)联系。3. 骚扰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家人、同事),透露债务人详细欠款信息。4. 使用恐吓、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应对措施:1. 保留证据:对骚扰...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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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即“限定继承”原则。子女仅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父辈债务的责任。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不足部分无需用子女个人财产偿还(除非子女自愿或提供了担...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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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1. **司法保护上限**: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此部分的利息约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 **已支付超额利息的处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支付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但未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利息部分,视为借款人自愿履行,法院不予干预,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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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单独认定。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实务中**:1. 对于小额现金借贷,借条结合出借人取现记录、证人等,可能被采信。2...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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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分情况讨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1. **借期内利息**:若借条未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2. **逾期利息**:即使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出借人仍可主张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3. **利息上限**:若约定了利息,司法保护的上限为...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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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和第六百八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原则上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而言:1. 若担保人无过错(如对主合同无效不知情且无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2. 若担保人有过错(如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其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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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银行及第三方催收机构的催收行为必须合法合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如果催收方频繁骚扰债务人的家人、朋友、同事等无关人员,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或使用恐吓、辱骂等手段,均涉嫌违规甚至违法。应对措施...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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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通过一定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补救措施包括:1. 设法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例如签署还款计划、承诺书,或部分履行(哪怕只还一小笔钱)。2. 通过发送书面催收函、律师函并保留送...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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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法规:1. 拆迁补偿款本身: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2. 安置房相关税费:取得时: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出售时:安置房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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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无限期不实缴。2014年《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但股东仍需按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需承担以下责任:1. 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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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破公司面纱”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指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可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如财产、财务、人员、业务等与股东无法区分);2. 过度支配与控制(如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不当操控);3. ...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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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俗称“瑕疵出资”),将面临多重法律责任:1. **对公司补足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违反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 **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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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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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缴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关于其他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处理方式如下:1. **由其他股东认缴**:其他股东可以协商确定认缴比例。2. **引入新股东**:如果全体股东同意,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可以将其他股东放弃认缴的份额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认...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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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章程与《公司法》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必须遵守,任意性规范可由章程另行约定**。当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时,以《公司法》为准,该章程条款无效;当与《公司法》任意性规定(通常表述为“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或“由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重要事项包括:1. 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 董...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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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在**代表权限内**,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判断是否在权限内,主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其职务身份。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意味着,即...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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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公司监事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一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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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有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极大的自治空间。关于表决规则,如果公司章程规定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则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这属于对公司法默认规则(如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变更,是法律所允许的。这种规定虽然提高了决策门槛,有利于保护小股东权益,但也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僵局。在制定或修改此类...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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