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511 条问答
民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司法实践中主要参照《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及此前司法解释的精神,通常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一般认定标准。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实际损失远低于约定违约金。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以及...

民商
102 0

不一定能拒赔。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若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或按比例赔付。实务建议:投保时应如实告知,避免纠...

民商
102 0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各方存在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事实,仍可认定为个人合伙关系。发生纠纷时,权利义务的确定依据如下:1. 有约定从约定(包括口头约定,但需举证);2.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3.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伙合同的有关条款、交易习惯...

民商
102 0

出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 提起诉讼。即使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缺席判决。取得生效判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财产。2. 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可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民法典》第四十三条)。关于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提...

民商
102 0

有效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需满足法定及约定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效约定要点:1. 明确范围:除列举典型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外,可约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但注意不能无限扩大,排除商业风险。...

民商
102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最新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担保法》推定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则,是民法典的重大变化。因此,个人为公司提供担保,若合同仅写明“保证人:XXX”,或“愿意承担保证责任”等模糊表述,而未明确写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依法应认定为一般保证。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先向公司(主债务人)...

民商
102 0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职责,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 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 若大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

民商
102 0

您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虚构债务侵占公司财产),而公司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的持股比例(1%以上)和持股时间(连续180日以上)符合要求。流程是:1. 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财务总监)...

民商
102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项重大变化(《担保法》时代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责任)。 因此,您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您的朋友公司)追索债务,只有在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您作为一般保证...

民商
102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

民商
102 0

可以,但需符合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1.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2. 支付令能送达用人单位;3. 用人单位不提出书面异议。优点:程序快捷(15日内发出,债务人15日内不异议则生效)。但若对方提出异议,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实务建议:对于事实清晰、金额明确的欠薪,可尝试支付令;同时收集劳动合同、...

民商
102 0

承租人单方提前退租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包括:1. 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主要是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通常计算至出租人找到新租客或合同原定到期日为止,但出租人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如及时发布招租信息)防止损失扩大。2. 押金可能被没收。押金具有担保性质,...

民商
102 0

需区分投资收益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1.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如银行存款利息、房屋自然涨价),仍属于个人财产。2.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如用婚前存款炒股、投资公司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判断是否为“投资收益”的关键在于是否投入了夫妻一方的劳动或管理。例如...

民商
102 0

行使优先购买权需遵循法定程序,主要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及司法解释。基本流程如下:1. **通知义务**: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通知中应包含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同等条件。2. **其他股东回应**: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 **...

民商
101 0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需结合保险合同条款和具体案情判断。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未及时报案”本身不一定导致全案拒赔,关键在于是否导致损失无法核定。同样,“未保护现场”也需看是否导致事故...

民商
101 0

小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

民商
101 0

可以。商家的“假一赔十”承诺构成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该承诺具体明确,您基于此承诺下单购买,合同成立,该承诺即成为合同条款。当商家交付假货,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按照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若商品属于食品或药品,您还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或《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

民商
101 0

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时即成立并生效,但股权变动的效力(即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以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变更为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则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1. 协议生效:双方受协议约束;2. 取得股...

民商
101 0

公司可以行使归入权,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该条第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追究途径:1. 公司可以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该董事/高管将从事竞业业务所...

民商
100 0

可以,但需要通过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您的公司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 您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2. 债务人对其母公司(次债务人)也享有到期债权;3. 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如不诉讼、不仲裁);4. 已影响您公司债权的实现。您可以作...

民商
100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