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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区分收益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1. 自然增值与孳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和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未经营的房屋租金),原则上仍为个人财产。2. 主动投资收益:若夫妻一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了主动的管理、经营(如用婚前存款炒股、将婚前房屋装修后出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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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与已废止的《担保法》规定(推定为连带责任)有根本性变化。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核心区别在于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但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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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非常有用,且是解决问题的正式法律途径。公司“没钱”不能成为免除债务的合法理由。起诉的作用在于:1. **确认债权**:通过法院生效判决,将您的债权在法律上固定下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通常三年)。2. **查明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或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债务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公司声称“没钱”未必属实。3. **施加压力**:诉讼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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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您因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所需证据包括:1.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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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债务性质和用途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开办公司属于经营行为,其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关键在于:1. 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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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根据债务性质和用途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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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首先进行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若其仍不归还,应尽快提起诉讼。关于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您首次要求对方还款并给予合理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借条是重要证据,请妥善保管。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借条原件、转账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以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等。由于未约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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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也无效。“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属于典型的排除对方(消费者)主要权利(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权)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应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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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对债务人(朋友公司)的追偿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您的追偿步骤是:1. 保存关键证据:您与银行之间的担保合同、银行要求您还款的通知、您向银行还款的银行凭证(务必注明款项性质为“代XX公司偿还XX贷款”)、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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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未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典型的召集程序瑕疵。因此,该决议属于可撤销决议,而非当然无效。 实务建议:1. 股东应收集并保存好未收到通知或通知时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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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可能不受影响,但存在风险。公章过期但未经公安机关正式收缴或销毁,且该签约人系对方公司有权代表(如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其以公司名义签约,通常构成表见代理或代表行为,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也倾向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但为稳妥起见,建议您公司:1. 立即与对方公司沟通,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确认该公章在签约时仍被其认可使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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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组织好证据。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您与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咨询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属于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成功追索咨询费,您需要向法院证明以下几个关键事实:1. **合同关系成立**:微信/邮件中能体现您双方就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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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策略:1. 要求继续履行:若货物为特定物或对方提货对您仍有意义,可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继续提货并付款。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若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可能无法支持。对于普通货物,法院通常支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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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需区分情况。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精神:1. 对于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债权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订立的担保合同,方为有效。2. 对于非上市公司,债权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判断“善意”的关键在于债权人是否对公司的决议(根据章程规定需董事会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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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主张权利的主体:1. 销售者(网店经营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平台在以下情形需承担责任:a. 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向平台要求赔偿。b. 平台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如“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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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证明责任分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仅有转账凭证,法院会初步推定借贷关系成立。如果被告无法对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如证明是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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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约定视为约定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意味着:1. 保证期间是固定的六个月,而非无限期。2. 债权人必须在这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需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保证中需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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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需区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决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17条,债权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无效。判断债权人是否善意,主要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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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的财产结算按以下原则处理:1. 结算时点: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2. 退还方式: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3. 退还财产份额的确定: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 具体计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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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因对方逾期付款造成的实际损失。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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