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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其他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属于侵害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同时也损害了您的股东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1. 收集证据:包括挪用资金的转账记录、相关会议纪要、沟通记录等。2. 向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如有)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其提起诉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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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根据《民法典》第807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行使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实务建议:承包人应及时通过发函、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并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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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分两种情况:1. 公司成立后对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公司未成立,或者虽成立但未追认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且相对人对此明知,可请求公司承担责任。实务建议:发起人应明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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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因对方逾期付款造成的实际损失。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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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通常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单方声明,排除了对方(消费者)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赋予了提供方单方、任意解释合同以利于自己的权利,免除了其可能因条款歧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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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股东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其提前出资。但是,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加速到期”。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6条,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存在两种例外情况:(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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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转账凭证起诉,有可能获得支持,但存在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为稳妥起见,出借人应尽可能提供以下证据:1. 书面借据、欠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明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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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担保合同的效力需区分情况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 **原则上可能无效**:如果债权人(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那么该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2. **例外有效情形**:如果债权人善意(即已对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且决议在形式上是符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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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应及时召集;若监事会或监事也不召集,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实务建议:1. 小股东应首先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保留证据;2. 若提议被无视,可请求监事会召集;3. 若监事会不作为,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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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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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未经合法决议程序即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根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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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的财产结算按以下原则处理:1. 结算时点: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2. 退还方式: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3. 退还财产份额的确定: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 具体计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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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涉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公司或两者共同承担。1. 如果出借人与法定代表人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款项转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即使其声称用于公司经营,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还款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出借人与公司之间也存在借贷合意,或公司事后追认。2. 如果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公司经营,且公司是实际用款人和受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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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至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核心区别在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和顺序不同:1. 责任性质: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无此权利,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 约定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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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赔偿责任因委托合同是否有偿而不同:1. **有偿委托**:受托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只要其存在过错(包括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并造成损失,就应赔偿。2. **无偿委托**:受托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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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约定视为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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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规定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主要包括:1. **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免责、限责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 **法定无效情形**:(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无效的免责条款)规定的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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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遵循以下规则:1. **对外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对内追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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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有合同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依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 面积误差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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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务要点:1. 债权人(如银行)在接受此类担保时,负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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