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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这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的最新规定。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的确定顺序为:1. 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付款日;2.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3. 工程未交...
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此导致的停工、窝工损失,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承担。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因发包人原因(此处可理解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存在未知文物这一客观障碍,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造成停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
责任划分遵循“谁负责生产安全,谁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并根据过错确定。1. 承包人的责任:作为施工现场的直接作业和管理者,负有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提供安全条件、进行安全教育、设置安全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首先面临行政责任(罚款、停业整顿等)和可能的刑事责任。对受伤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 发包人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
该条款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但倾向于在合理限度内认可其效力,同时对其适用进行严格限制。法院通常会审查:1. 条款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 总包方是否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如已诉讼或仲裁),是否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3. 业主未付款是否属于总包方自身原因导致。若总包方无法证明其已积极向业主追索且非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业主未付,法院可能不支持其拒付主张,以保护分包方合法权益。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业主付...
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指合同约...
设计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和/或侵权责任。1. **违约责任**:依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存在错误、遗漏,导致建设单位遭受损失(如返工费、工期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 **侵权责任**:如果设计缺陷导致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设计单位可能需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根据过错程度承...
影响重大。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已开工项目,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若被吊销,则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停止施工。2. **投标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投标的必备法定条件之一。在暂扣或吊销期间,企业丧失投标资格,无法承揽任何新的工程。3. **法...
需视合同约定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类明确约定,则不能直接视为认可。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可能有类似约定,但其效力需结合专用条款及双方具...
应按照《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顺序确定。首先,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其次,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中类似项目的单价。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承包人应注意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固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事实,并尽可能就单价进行协商确认。若无法达成一致,在诉讼或仲裁中...
产生“视为认可”效果的前提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明确约定,则不能直接产生“视为认可”的效果。因此,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争取加入此类条款,...
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发函催告**: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和结算,保留证据。2. **提交竣工资料**: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并取得签收凭证。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3. **申请司法鉴定**:在诉讼或仲裁中,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4....
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首先,应审查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的停工权。若有明确约定,依约执行。若无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发包人支付进度款为先履行义务,其未支付,承包人可以行使抗辩权暂停施工。但应注意:1. 发包人迟延付款需达到一定程度;2. 最好事先发出...
两者法律性质和期限均不同。1.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承担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期限,通常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可扣留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期满后,承包人可请求返还保证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 **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法定的最低保修年限,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
联合体各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内部通过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该协议不能对抗发包人。若一方退出或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必须继续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否则将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履行了义务的一方,可依据联合体内部协议向违约方追偿。处理建议:1. 签订详尽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出资、利润分配...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并非必经程序,法院对其启动持审慎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主要在以下情形下启动: 1. **当事人明确申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 2. **事实无法查清**: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且**现有证据不足以确定工程价款**,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例...
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情形。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通常约定为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工程实践,以下情况可要求调整:1. 发包人变更设计或提出超出原招标图纸范围的工程指令,导致工程量实质性增加;2. 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更,已超出合同订立时双方预见的风险范围;3. 因地质条件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承包人需保留好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签证等...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行业惯例的补充性规定。承包人应...
通常不能同时获得全额支持,需视情况而定。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发包人针对承包人延误工期这一违约行为约定的惩罚或补偿。停工、窝工损失是承包人因发包人原因(如未按时提供图纸、场地、支付预付款等)导致的直接损失。两者性质不同,产生原因也不同。1. 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窝工,进而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停工窝工损失,并有权要求顺延工期。此时,承包人不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2. 若工期延误是承包人自身...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建设工程合同即已成立。招标人拒绝签约,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有权要求:1. 返还投标...
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不一,但倾向于不支持非法所得。对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合同中的“管理费”,因其合同本身无效,该约定也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通常,法院会考虑“管理费”是否对应了实际的管理服务:1. 如果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被挂靠人确实对工程进行了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投入了人力物力,可参照合同约定或实际情况酌情支持部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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