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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受质量保修期和诉讼时效限制。竣工验收合格仅是对工程表面及常规检测下的认可,不排除存在隐蔽缺陷。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在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质量缺陷(包括隐蔽缺陷),承包人均有义务修复。若缺陷造成其他损失,发包人可要求赔偿。相关请求权受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限制,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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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如果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减少或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根据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有权要求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核减金额应基于变更部分的原合同单价或双方协商的新单价计算。承包人应配合办理变更签证,明确变更内容及费用调整方式。若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作但被取消,可就已完部分主张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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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的指令、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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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可以。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有义务提供准确、完整的项目基准资料(如水文地质、环境、边界条件等)。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及行业惯例,因业主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其风险和责任由业主承担。总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如发现后14天内)向业主发出通知,说明错误内容及对费用和工期的影响,并附上详细证明资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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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发包人应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否则将丧失对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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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但可以就此主张违约责任。移交竣工资料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与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是其法定义务,不得随意设置前提条件。如果承包人未移交资料,影响了竣工验收备案或发包人的后续使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履行移交义务,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或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无法办理产权证产生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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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遵循“谁负责、谁承担”原则,涉及多方主体。1. **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发生事故,首要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2. **建设单位(发包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地下管线等资料,不得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否则承担相应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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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法确定。首先,查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如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实践中,承包方应注意保存好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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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常见可申请鉴定的情形包括:1. 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更或出现大量漏项;2. 合同约定按实结算,但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3. 合同无效,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折价补偿;4. 工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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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履行合同约定的程序。恶劣天气通常属于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也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列为工期顺延的事由。承包人需注意:1. **及时通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通常为14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书面通知,说明延误情况和证据。2. **提供证据**:收集气象部门出具的恶劣天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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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合同类型及约定判断。1.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单价)**:通常认为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报价中,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如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可调),或价格上涨构成《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即合同基础条件发生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不属于商业风险),承包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认定情势变更非常严格。2. **可调价格合同**: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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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一口价”,其范围是针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若因发包人原因(如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实质性增加或减少,超出了签订合同时双方可预见的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当事人可以请求调整价款。承包人应保留好设计变更指令、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程序及时提出价款调整申请。双方协商不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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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类“逾期视为认可”的明确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需双方明确选用),则发包人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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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别在于分包内容的性质。1. **定义区别**:**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筑、抹灰、钢筋绑扎等)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分包的是“人工”,承包人仍需自行组织施工管理、提供技术、材料和设备。**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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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索赔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主张权利需遵循以下步骤:1. **合同依据**:首先查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对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相关条款)。2. **及时索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和详细索赔报告,附上证据(如会议纪要、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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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不得超过2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及第九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返还保证金时,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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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得到支持,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并转嫁质量风险。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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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即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1. 留置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未明确赋予承包人留置权。实践中,对于动产或可移动设备,承包人可能依据《民法典》关于留置权的一般规定行使权利。但对于不动产工程本身,直接“拒绝交付”可能涉及非法占有,风险较大。2. 同时履行抗辩权:更常被运用。若合同约定工程款付清与工程交付同时履行,或工程款支付是交付的前提条件,则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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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负直接责任。发生事故,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负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 **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管理和协调责任。若违规压缩工期、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等,需承担相应行政、民事及可能的刑事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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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构成违约。承包人应:1. 依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送正式的结算报告和催告函;2. 若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但发包人怠于启动审计,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3. 在诉讼中,法院通常会支持以承包人送审价为基础,结合鉴定结论或相关证据认定工程款。承包人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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