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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可以,但需符合条件或履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通常,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逾期交房超过一定天数(如9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操作步骤:1. 查看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解除权的具体约定;2. 若符合约定条件,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退房退款并支付违约金;3. 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先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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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人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更严格的责任(即使被侵权人有过错,也只能减轻责任)。责任形式主要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若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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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以2023年8月为例,1年期LPR为3.45%,四倍即13.8%。此外,禁止“砍头息”(预先扣除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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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有效。各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即有效,以最后所立的有效遗嘱为准。例如,一份在后符合要求的自书遗嘱可以推翻在先的公证遗嘱。建议:1. 自书遗嘱务必全文亲笔书写并签名、写日期;2. 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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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区分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下列商品除外:1. 消费者定作的;2. 鲜活易腐的;3. 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 交付的报纸、期刊。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则不受上述限制,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关于出卖人质量瑕疵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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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或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可能因债权人主张权利(如发送催收函、起诉等)而中断并重新计算。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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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答应送画的口头或普通书面赠与,在画交付或过户登记前,您可以撤销。但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则不可随意撤销。若受赠人因信赖赠与而遭受损失(如为存放画作专门装修了房间),赠与人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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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根据银行规定和《民法典》继承编,取出已故存款人的存款,需向银行提交:1. 存款人的死亡证明;2. 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3. 所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 继承权证明文件。小额存款(通常5万元以下)可能简化手续。继承权证明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A. 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B. 所有继承人共同到法院达成调解书或取得判决书。凭公证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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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相邻关系处理原则)、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和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主张赔偿。处理步骤:1. 证据固定:立即拍照、录像记录漏水现场、受损物品,必要时可请物业或社区工作人员到场见证;2. 原因查明:联系物业或专业人员排查,确定漏水原因及责任方;3. 协商沟通:与邻居协商,提出修复和赔偿方案(包括维修费用、财产损失等);4. 第三方调解:协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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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要求分配或用于公共支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广告收益自然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仅有权收取合理的代理服务费或管理成本。收益用途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抵扣物业费或直接分配。建议:1. 通过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的公共收益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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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面湿滑未及时清理或设置警示标志,即属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您可以要求餐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建议:1. 立即报警并叫救护车,保留好报警回执和医疗记录;2. 现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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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通常为: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总额÷购房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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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及《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关于出卖人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的商品,除定做、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四类特殊商品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商品应当完好。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则不受“商品完好”限制,且卖家应承担运费。建议:1. 及时联系卖家并保留聊天记录;2. 拍摄商品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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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同时具备:1.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不受此限);2.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 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差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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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没有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共债共签”,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丈夫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向妻子主张权利的,妻子可以此进行抗辩。建议:1. 明确债务性质,保留借款用途的证据;2. 避免在婚后对丈夫的婚前债务进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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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选择:1.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买家仍想要房,可起诉要求卖家配合办理过户,但需房屋未被另行处置且具备履行条件;2. 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可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并要求卖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如房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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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享有“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两项核心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您可以继续居住至租约期满。根据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房东未通知您或侵害您的优先购买权,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建议:1. 确保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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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并非一律平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在法律上视为所有权人(登记方)将部分产权赠与给配偶,房产性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出资贡献、婚姻年限、双方过错、子女抚养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能证明加名并非出于赠与真意(如受欺诈、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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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但存在免责或减责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路人故意挑逗、攻击宠物狗导致被咬,主人责任可减轻或免除。此外,若违反管理规定(如未栓绳、进入禁止区域)造成损害,即使被侵权人有一般过失,饲养人也需承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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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饲养费用。您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您捡到并饲养他人的狗,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目的是为了避免狗流浪或死亡,保护了失主的财产利益。因此,您有权要求失主(受益人)偿还您为饲养该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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