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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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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类型,保护介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之间。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1. **与著作权区别**:保护的是布图设计(拓扑图)本身,而非代码或文档;创作性要求较低(独创性即可),不保护思想。2. **与专利权区别**:不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保护门槛较低;专有权内容包括复制和商业利用,但不禁止反向工程用于分析、评价等。获得保护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自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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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类型主要有:1. 独占使用许可:仅被许可人可使用,连商标注册人自己也不得在约定范围内使用。2. 排他使用许可:仅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可使用,排除第三方。3. 普通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注意事项:1. 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虽不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不得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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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设计公司)。这意味着,虽然您支付了设计费并获得了Logo的使用目的,但法律上著作权可能仍归设计公司所有。您作为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但如果您想将该Logo注册为商标,或者进行超出原约定范围的修改、再许可等,可能需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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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对此没有统一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因权利类型和个案情况而异。1. 商标权:原则上,商标权人享有排他性权利(《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但若进口商品是经商标权人许可投放境外市场的“真品”,且未对商品状态进行改变、重新包装等,法院可能基于“商标权用尽”原则(国际用尽)认定不侵权,但尚未形成统一规则。2. 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五条,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被许可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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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驳回通知并不意味着终结,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复审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是争取商标注册的关键程序。在复审中,可以提交理由书和证据,针对驳回理由进行争辩,例如:论证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引证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已失效或可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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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意抢注商标后的侵权诉讼,可采取以下策略:1. 积极应诉,在诉讼中提出对方系恶意抢注的抗辩,并提交我方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2. 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及第四十五条,对恶意注册的,在先权利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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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确认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即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维权途径包括:1. 民事起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法定赔偿上限五百万元计算)。2. 行政举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可责令停止、罚款。3. 刑事报案:若造成重大损失(立案标准通常为损失数额达30万元以上),可能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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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商标争议处理以及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由相关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殊保护体现在:1.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在相同类似商品上获得保护;2. 已注册的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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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比较复杂,您可能面临侵权风险,但同时也存在抗辩或异议的空间。能否继续使用取决于多个因素。 **风险**:对方已获准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可能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可能的抗辩或救济途径**: 1.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如果您能证明在该商标申请日之前,您已经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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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保护客体和方式不同:1. **保护客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权保护的是集成电路中元件和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布图设计)。专利权保护技术方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2. **保护要件**:布图设计需具有独创性(非公认常规设计)。发明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著作权要求独创性(独立创作)。3. **权利取得**:布图设计需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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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行动:首先,如果该商标尚未核准注册,正处于初审公告期(三个月内),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以该商标侵犯您在先权利(如企业名称权、在先商标权)或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您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其次,如果该商标已核准注册,您可以在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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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设计公司)。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虽然你们支付了费用,但如果没有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特别是财产权,如复制、发行、修改权)归委托方所有,那么设计公司仅授予了你们基于委托目的的“使用权”,著作权本身仍归设计公司。他们可能有权将该设计再许可给他人,或在其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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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重大商业行为,以下关键条款需审慎约定: 1. **许可类型**:明确是独占许可(仅被许可方可使用)、排他许可(仅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可使用)还是普通许可(许可方可授权多人)。类型直接影响市场价值和价格。 2. **许可范围**:详细界定许可实施的**地域**、**期限**、**方式**(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以及**产品领域**。越具体越能避免争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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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具体的开源许可证。以GPL(通用公共许可证)为例,它具有“传染性”。如果将GPL许可的代码以任何形式(如修改、链接)合并到您的软件中,那么整个衍生作品都必须以GPL协议开源,包括您的源代码。这显然与商业软件的闭源目标冲突。风险在于:1. 被迫开源核心代码,丧失商业秘密。2. 被原权利人追究违约责任。3. 用户可能依据GPL要求您提供源代码。在使用任何开源代码前,必须仔细阅读其许可证条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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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1. 功能不同:普通商标标示商品来源(特定经营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示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等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2. 主体不同:普通商标由经营者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对商品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如行业协会)申请,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而是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3. 使用管理:证明商标注册人需制定使用管理规则,监督商品品质。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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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面临的是专利公开性与技术保密之间的权衡。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如果技术不易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如配方、工艺诀窍),且能建立有效的保密体系,可选择不申请专利,作为商业秘密永久保护。但风险是一旦泄密或他人独立研发,则丧失独占性。2. **专利与商业秘密结合**:将核心技术中不易反向工程的部分作为商业秘密保留,将必要公开的、易于反向工程的部分申请专利。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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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构成侵权。仅仅注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并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根据《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除非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否则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合理使用包括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公众号文章使用图片通常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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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需满足:1. 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如商标权)合法有效;2. 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3. 被告对该域名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的正当理由;4. 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即使您未用于商业网站,但如果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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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阻止取决于您的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或对方注册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若您的注册商标已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驰名商标),可跨类保护,阻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注册。否则,商标权保护通常以核准注册的类别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但若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即使类别不同,您也可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实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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