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一份合法的分户评估报告应包含: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区位、用途、面积等)、评估目的、评估时点、价值定义、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及其选用理由、评估结果、评估人员签名及机构盖章、异议申请方式和期限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方法应优先选用市场法。如果您对评估方法有疑问,例如认为在房地产市场活跃地区未采用市场法而采用了成本法,导致估值偏低,您可以:1. 在...

拆迁安置
59 0

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征收补偿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不能代替您个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的正式补偿协议。您作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利人,有权就补偿方式、金额、安置房面积等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如果您对补偿有异议,有权不签署协议。此时,征收方可能会作出补偿决定,您若仍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切勿因“全村都签了”而放弃个人...

拆迁安置
59 0

首先,您需要核实补偿方案中面积认定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若您对面积认定有异议,有权申请复核。实务中,应收集并保存好您的房产证、建房批准文件、历史测绘报告等能证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证据。如果与征收部门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正确的...

拆迁安置
59 0

作为承租人,您有可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但这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地方具体政策。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补偿项目中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补偿对象通常是被征收人(房东),但停产停业损失是基于实际经营行为产生的。实践中,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遇拆迁时补偿归属,则依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您作为实际经营者,有权就装修损失、设备搬迁费、...

拆迁安置
59 0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政府在规定签约期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协议时,单方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该决定,您有明确的法定救济途径:1. **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您可以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对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2.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您可以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

拆迁安置
59 0

房屋共有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会影响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处理方式如下:1. 内部协商优先:共有人之间应尽量协商,确定一个代表或委托其中一人进行谈判,并就补偿款/安置房的分配方案达成书面内部协议。2. 拆迁方介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拆迁方可能要...

拆迁安置
59 0

能否获得安置补偿,核心在于是否被认定为被安置人口以及是否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土地管理法》精神,安置补偿主要针对房屋所有权人和符合政策的被安置人口。1. 对房屋的贡献:如果您能提供证据(如出资凭证、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明您对房屋的翻建、扩建有实质性货币或劳务出资,且该出资行为被认定为添附或共同建造,您可能基于此对该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或相应补偿权益。2. 户口因素:户口迁出通常会影...

拆迁安置
59 0

征收方逾期交付安置房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的权利包括:1. 要求征收方继续履行协议,交付房屋;2. 要求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具体标准看协议约定;3. 如果协议有约定或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能有权解除协议并选择货币补偿。您应首先发函催告,保留好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

拆迁安置
59 0

可以主张追加补偿,但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关键在于证据和协议的性质。1. **如果协议是清单式**:即协议中明确列出了被补偿的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清单,而该附属房确实未被列入,这属于协议内容存在遗漏。您可以主张该遗漏项目是因重大误解或对方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造成的,要求对协议进行补充或变更。2. **如果协议是概括式**:如协议写“补偿甲方名下位于XX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而该附属房在您的合法产权或...

拆迁安置
59 0

承包人有权停工,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实务中,承包人行使停工权需注意以下风险:1. **合同依据**:首先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的停工权。2. **履行催告程序**:在停工前,应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给予合...

工程建筑
59 0

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理解为合同约定的...

工程建筑
59 0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合同尚未正式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但招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标人有权要求:1. 返还投标保证金(若已提交);2. 赔偿损失,包括为准备签订及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人员工资、差旅费...

工程建筑
59 0

原则上有效,但存在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且总包方不能滥用该条款。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认可“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但对其适用有严格限制:1. 总包方需证明其已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如提起诉讼或仲裁),而非怠于行使。若因总包方原因(如工程质量问题、未提交结算资料)导致业主拒付,则不能以此对抗分包方。2. 业主支付情况需透明,总包方有义务告知分包方。3. 如果业主已破产或明显无支付...

工程建筑
59 0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包单位应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生安全事故,首先由负有责任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若存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统一协调管理等过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连带责任,甚至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

工程建筑
59 0

这需要谨慎处理,不当使用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基本原则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1. 分开使用:如果将组合商标中的文字和图形拆开,单独使用在核定商品上,这些单独使用的部分被视为新的、未注册商标。它们不能标注注册标记®,且不受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如果他人抢注这些单独的部分,您可能难以维权。更严重的是,如果长期将其中一部分作为商标使用,可能导致...

trademark
59 0

不可以随意扩展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在核定商品之外使用该注册商标,属于不规范使用,不能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若在未注册的类似商品上使用并标注®标记,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或罚款。若想在更多类别或商品上获得保护,必须另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申请获准前,可以使用但不标注®,并注意避免...

trademark
59 0

可以补办。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 提交申请:通过商标局网上服务系统或直接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2. 准备材料:需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商标注册证》是破损的,应在提交申请时将原破损的注册证交回商标局。3. 缴纳规费:按规定缴纳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4. 审核发放:商标局审核通过后,将重...

trademark
59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该“知道之日”通常指收到行政行为决定书之日,若行政机关未告知申请期限,则申请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之日起计算,但...

行政
59 0

一般情况下较难获得行政赔偿,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政指导通常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遵从。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理论,国家赔偿通常针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处罚、强制)或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如果行政机关的“指导”实质上具有强制性,或以不服从将带来不利后果相威胁,导致您不得不遵从并产生损失,且该指导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则可能构成变相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尝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其违法,...

行政
59 0

行政机关拖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作答复,即构成行政不作为。您可以:1. 向该行政机关的...

行政
59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