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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性用房(商铺)的拆迁,补偿范围更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除了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外,您还可以主张以下损失: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是最主要的经营损失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常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可以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或按营业收入、利润额计算,或由双方协商。2.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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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通常指股东会或董事会因矛盾无法有效形成决议,公司运行机制失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解决途径包括:1. **内部协商**:通过修改章程、股权转让等方式打破僵局。2. **司法解散**: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认定“经营管...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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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体现):1. 挪用公司资金;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交易);5. 未经股东会...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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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事务,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需要清算的情形主要包括:1. **自愿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2. **强制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判决解散(公司僵局)。...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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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公司)和第九十七条(股份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 **查阅、复制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公司股东主要有权查阅上述文件。2. **查阅会计账簿权**(仅限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须书面提出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目的...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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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遵循“法定连带”原则,但允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1. 原则:分立后的所有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 例外:如果公司在分立前,已经与某个债权人达成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债务由分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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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不必然需要其“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1.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 **对外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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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仅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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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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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除向第三方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外,还有以下合法途径:1. **公司减资回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此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减资的方式,定向回购某股东的股权,但需履行严格的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2. **公司解散清算**: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僵局),符合《公司...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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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起算点“应当给付之日”通常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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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通常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仍负有法定保修义务。合同无效后,发包人无权依据无效合同的条款扣留质量保证金。但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以及合同无效时已存在的质量缺陷,仍应承担法定保修责任。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履行法定保修义务,但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另行协议)保障其权利...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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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主要索赔项目包括:1. 已完工程价款;2. 已进场材料设备款;3. 人员遣散、机械设备停滞、窝工损失;4. 现场看护保管费用;5. 撤场费用;6. 利润损失(需合同有约定或可证明)。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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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总承包人仍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及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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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拖延、拒绝或无能力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合理维修费用以及因质量缺陷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停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等),应由原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注意:1. 质量缺陷确属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内;2. 已向承包人发出书...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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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模式下,承包人对设计工作承担“单一责任”,责任界定更为严格。1. **责任标准**:通常适用“功能保证”或“成果保证”标准,即承包人需保证最终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功能、规格、产能、性能等要求,而不仅仅是履行了合理的设计注意义务。即使设计由分包商完成,总承包人也需对设计成果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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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复杂。1. 对发包人: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对下游(如材料商、农民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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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通常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施工合同无效,其中的质量保证金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原则上也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此“折价补偿”的计算方式可能实际参照了包含质保金扣除方式的结算条款。此外,承包人的法定保修义务并不因合同无效而免除。发包人不能依据无效合同的条...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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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的初步证明。发包人以此拒付尾款缺乏法律依据。承包人应对措施:1.依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送付款催告函。2.若发包人坚持,可提起工程款诉讼或仲裁。3.针对发包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可区分情况:如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发包人应依据保修条款处理,无权拒付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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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法确定。首先,查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如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实践中,承包方应注意保存好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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